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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0-06-01 17:07:19
1、当高温电炉次运用或长期停用后再次运用时,必需停止烘炉。烘炉的时间应为室温200℃四小时。200℃至600℃四小时。运用时,炉不得超越额定温度,以免烧毁电热元件。制止向炉内灌注各种液体及易溶解的金属,高温电炉低于温度50℃以下工作,此时炉丝有较长的寿命。
2、高温电炉和控制器必需在相对湿度不超越85%、没有导电尘埃、爆炸性气体或腐蚀性气体等。
3、高温电炉控制器应限于在环境温度0-40℃范围内运用。
4、依据技术请求,定期经常检查电炉、控制器的各接线的连线能否良好,衔接到控制器的各测温热电偶可能对控制器产生干扰,呈现控制器显现值跳字、丈量误差增大等现象,炉温度越高,此现象越明显。因而,务必将热电偶的金属维护管(外壳)良好接地,必要时,运用三线输出的热电偶。总之,应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减小干扰。
5、热电偶不要在高温时骤然拔出,以防外套炸裂。
6、经常坚持炉膛清洁,及时肃清炉内氧化物之类东西。
7、运用过程中,在高温电炉内用碱性物质熔融试样或灼烧沉淀物时,应严厉控制操作条件,在炉底预先铺一层耐火板,以避免腐蚀炉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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