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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4-06-02 21:02:35
VIE模式是什么
vie模式(Variable Interest Entities),也叫协议控制。主要适用于,国家对外资企业限制的行业,外资企业不能参与投资、入股等行业,国内企业和国外企业通过协议的方式划分股份占有率,对外以国内公司100%控制的方式进行运营,对内按照vie的协议进行利益分配和管理。
支付宝vie事件
支付宝本来是阿里巴巴的全资子公司,和阿里巴巴的性质一样属于中外合资。国家不允许外资企业金融第三方支付领域,对外资企业从事第三方支付服务进行了限制。由于支付宝是中外合资企业,由阿里巴巴集团、雅虎和软银三家公司占有,支付宝此前接近70%的股权被美国雅虎和日本软银公司控制。因此外资企业占据的控股高达70%,国家是不允许支付宝从事第三方支付活动的,马云为了拿到经营许可,让支付宝顺利获得支付牌照,于2009年和2010年分两次把支付宝的股权转移到自己名下的纯内资公司,实现了国内企业100%控股,进而实现拿到经营许可。
按照马云的说法,外资利益在这个新公司不以股份体现,而是通过双方签署的协议,来实现对公司的控制,这种模式就是VIE,也叫“协议控制”。
支付宝vie事件经过
2011年5月11日消息,阿里巴巴集团已经将支付宝的所有权转让给马云控股的另一家中国内资公司(浙江阿里巴巴),以帮助支付宝获得在中国境内的第三方支付牌照。
阿里巴巴对支付宝的重组目的是为了监管部门的牌照。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层和主要股东雅虎及软银目前还在重组协议进行协商。支付宝被一家中国国内的企业100%控股有助于获得所需牌照。
阿里巴巴集团、雅虎和软银就支付宝股权转让事件正式签署协议,支付宝将向阿里巴巴集团支付巨额补偿,在支付宝未来上市时向阿里巴巴集团支付一次性现金回报,约定金额为支付宝在上市时总市值的37.5%(以IPO价为准),回报额将不低于20亿美元,不超过60亿美元。由此反推,对支付宝的总估值在53亿-160亿美元之间。
起初雅虎、软银希望的支付宝采用vie模式,也就是采用“协议控制”方式来获取牌照,即注册内资公司获得牌照,再通过协议安排将内资公司的收益和管理都交予三方的合资公司。但马云拒绝了这一方案,并解释称“央行反复要求我们保证不存在外资成分和协议控制情况,我们必须遵守法律”,因此在董事会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将支付宝股权转出。
马云回应
据马云表示,阿里巴巴董事会四名成员杨致远、孙正义、蔡崇信和他本人在三年前即开始讨论支付宝控制权问题。他披露,2008年杨致远就提到,关于支付宝要早点处理。它每天都在亏损,如果淘宝不需要就关掉它;所以那时他全力支持支付宝获得牌照。孙正义则对支付宝不感兴趣,在每次提到支付宝时都说,我一分钟后就要走了。
但在具体转移过程中是否得到董事会许可,马云承认:“做出(控制权转让)协议的事雅虎董事和软银董事都知道。不是说他们不知道,而是没有达成协议。在没有达成协议的情况下,第二天就要递交(支付牌照申请)报告了,我能怎么办?”
在评价自己做出的这一决定引起的争议时,马云表示,当董事会、大股东不同意时,他作为CEO必须考虑到国家法律、用户和阿里的2.2万名员工。尽管这个决定不完美,甚至“可以说是一个艰难的决定,但它是正确的。”
事件结果
7月29日晚,阿里巴巴集团、雅虎和软银今晚宣布,就支付宝股权转让事件正式签署协议,协议内容包括,支付宝将继续为阿里巴巴集团及其相关公司提供服务,同时,阿里巴巴集团也将获得支付宝的控股公司给予的合理经济回报。回报额为支付宝在上市时总市值的37.5%(以IPO价为准),回报额将不低于20亿美元且不超过60亿美元。
协议同时规定,阿里巴巴集团将许可支付宝公司及其子公司使用所需要的知识产权,提供有关软件技术服务。支付宝公司将会支付知识产权许可费用和软件技术服务费给阿里巴巴集团。该项费用为支付宝及其子公司税前利润的49.9%,反映了该等知识产权和软件技术的贡献,当支付宝或者其控股公司上市或发生其他变现事宜后,将不再需要支付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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